如何办理茶叶生产许可证?

博学茶道 2023-07-23 20:48 编辑:admin 299阅读

一、如何办理茶叶生产许可证?

茶叶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绿茶制作全过程?

1、采茶青

选择在晴朗的天气,在晌午开始采摘茶叶,用竹篮盛放鲜叶,保持鲜叶在透气的环境中,不能让鲜叶处于闷热环境中,切记不要在大雾天或者雨后立即采摘茶叶。

2、萎凋

采摘好的鲜叶要摊放在广口的竹制容器中,散失茶青中多余的水分,一般萎凋时间大约2~3小时,谨记不要将刚下山的茶青立即下锅制作。

3、柴火锅杀青

经过萎凋后的鲜叶首先倒入热锅中进行杀青,热锅的温度控制在200度左右,在热锅中杀青大约10分钟,然后导入冷锅中继续制作大约10分钟,冷锅温度大约150度左右,这道工序温度控制非常重要,传统手工绿茶是用柴火锅炒茶,锅温由制茶师傅感知决定,就像炒菜一样,由厨师决定火大火小,锅温低了,就会出现杀青杀不透,从而茶叶香气出不来,锅温高了就会出现,茶叶被烧焦,直接影响茶叶的香气和滋味。

4、碳火烘焙

杀青完成之后,需要将茶叶用专用烘焙工具,反复多次烘焙,干茶内残留水分只能控制在2%之内,避免干茶内活性酶继续发酵,造成返青,从而改变茶的口感。这道工序的重点是重复烘焙干茶,既不能烧焦干茶,也不能烘焙不彻底,水分残留太多。

5、筛选不良品

手工制作的茶叶,难免会出现个别烧焦的叶片,这些叶片也会影响茶汤的整体口感,为了保证茶叶的高端品质,最后需要将干茶中的烧焦叶片挑选出来,这样泡出来的茶汤口感将更加完美。

6、冷冻储藏

绿茶制作完成以后,一定要放冰箱里冷藏保存,这样的目的是保持绿茶持续性的香气和滋味不会散失,低温能大大降低酶的活性,也就阻碍了干茶的变质,冷藏的绿茶也就能更持久的保留其本身的滋味,手工制作的绿茶,细胞壁形成一层保护膜,能够阻止外界水分的进入,因此香气滋味,能比机器制成的绿茶保留时间更长,但是刚刚制成的手工茶,最好不要喝,需要存放一个月左右再喝,这样的好处在于,刚刚制成的手工茶火气较重,马上饮用对身体不利,可以先将火气褪去再来饮用,对身体的会有更大益处。

三、绿茶的制作工艺是怎样的?

绿茶属于不发酵茶,其炒青和干燥的方式是绿茶制作工艺中的重要环节。绿茶用茶树的嫩芽、嫩叶制成。按照绿茶炒青和干燥的方式,绿茶分为炒青绿茶、烘青绿茶、蒸青绿茶、晒青绿茶,代表性名茶为西湖龙井、黄山毛峰、太平猴魁、洞庭碧螺春、六安瓜片等。

①工艺:杀青(炒青、烘青、蒸青、晒青)—揉捻(改变茶叶的形状)—干燥(固定形状,使水分保持在3%~5%之间)。

②干茶:干茶以绿色为主,由于茶区环境、地理位置不同,茶叶的颜色不同,有翠绿色、黄绿色、碧绿色、墨绿色等。因工艺不同有扁形、螺形、兰花形、条形、针形等。

③汤色:以绿色为主、黄色为辅。

④香气:清新的绿豆香、菜香。品种不同,茶叶的香气不同。

⑤滋味:滋味淡,微苦。绿茶内质的各种成分完全属凉性茶。富含叶绿素、维生素C、咖啡因,较易刺激神经。

绿茶-黄山毛峰

四、茶叶做青是怎么回事?

做青也叫碰青、摇青、杀青,这是制作茶叶的一道工序,一般最常见见于乌龙茶,铁观音,当然有少数绿茶、白茶现在也会使用做青工艺来制作。

做青的目的通俗讲就是去除茶叶中多余的水质让原本的茶香做出来!做青能适当调节萎凋过程中水分蒸发和内含物自体分解。

做青由摇青和晾青两个过程组成。在摇青过程中,叶片组织因振动而增强细胞吸水力,增进输导组织的输送机能,茎梗里的水分通过叶脉往叶片输送,梗里的香味物质随着水分向叶片转移,水分从叶面蒸发,而水溶性物质在叶片内积累起来。

由于梗脉中的水分向叶片渗透,使摇青后叶子恢复苏胀状态,称为还青,俗叫还阳。摇青之后进入晾青,晾青又称静置、等青、摊青。

在晾青过程中,做青叶处于相对停止状态,叶片继续蒸发水分,叶片失水多,梗里失水少,叶片又呈凋萎状态,称为退青。在做青过程中,叶片进行着萎凋的化学变化,绿色逐渐减退,边缘部位逐渐变红。

通过5—7次的摇青和晾青的交替进行,当叶子呈现边缘红(朱砂红),中间青(或黄绿),叶脉透明,形状如汤匙,外观硬挺,手感柔软,散发出浓郁的桂花香(或兰花香),便是做青适度。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怎样办理?

1、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2、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