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轻微职业危险:既不指挥监督也不参加体力劳动的专业或行政管理职务,即一般性从事专业、行政、管理与办公室事务的人员。
(2)二级:轻度职业危险:指挥监督但不亲身参加体力劳动、从事批发或零售贸易或经常出于专业或商务目的而旅行。
(3)三级:中度职业危险:从事某种轻体力劳动但不使用设备或机械,诸如一般性从事管道工程、 轻木工、干洗与饮食服务的技能性行业的人员。
(4)四级及以上:一切其它高风险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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